2022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立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以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为契机,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直面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落实难问题,通过开展“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类案监督”等“小专项”活动,构建劳动者工伤保险法治保障的“安全墙”。
工伤,是一个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生活中,劳动者多因缺乏维权意识、对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等相关知识不甚了解,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匆匆与用人单位签订赔偿协议草草了事,致使其在身体受到损伤的同时,自身权益也遭受侵害。职工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工伤未终结,但用人单位面临倒闭或结业,工伤待遇如何清算?已享受工伤待遇的员工,当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倒闭或结业、或工伤职工本人主动离职等)但工伤未终结时,工伤待遇是否可继续享受取决于是否领取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1.
王小涵 通讯员 范洪艳 济南报道7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山东工伤保险发展及特定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情况。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20周年。工伤保险是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近日,霍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协助大化坪镇政府妥善处置一家“僵尸企业”,想方设法为一位申请执行人兑付了拖欠长达10年之久的工伤赔偿款,既为群众兑现“真金白银”,又护航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有感而发: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属于弱势群体,尤其是当员工在单位受到工伤后,不但自己要支付治疗费,生活费也可能没有着落,而诉讼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面对高昂的律师费,很多受伤职工望而却步,仅在老板那里获取了极少数额的赔偿就不了了之,有的甚至为了能够继续留在原单位上班,直接放弃了工伤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