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中新网昆明12月15日电 (记者 胡远航)云南省水利厅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新修订的《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取用地下水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等,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日,《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自2025年2月7日起实施。标志着云南省启动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工作方案》体现了云南特点,明确了承担具体开展评价工作单位。
云南网讯(记者 段芃)3月22日,在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云南省2025年省级节约用水联席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24年度全省节约用水工作成效,认真分析了节约用水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2025年度节约用水重点工作任务。
第一条 为了加强滇池保护,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