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的公示》。《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按程序将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珠海科技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转设为广州新华学院的申报材料报请省政府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