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15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转弯让直行”……当驾驶员疏忽时,事故就会找上门。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这几天连续阴雨,视线不好,开车上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近日,在秀洲区义庄路秀庄路口就发生了两车相撞的事故,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没错。李某驾驶车辆沿义庄路由西往东行驶,与一辆沿秀庄路由南往北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扬子晚报网1月29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近日,南京清修江横线上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江宁中队交警接报后立即前往,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中间,左侧车头灯罩被刮坏,内部线路暴露,一旁停着一辆白色重型货车,好在两车驾驶员没有受伤。
4月27日,云南曲靖。张某驾驶三轮车行至路口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小汽车相撞。三轮车被撞得掉了个头,驾驶位上的张某直接被甩飞,后斗乘客也摔落在地。幸运的是二人均无生命危险。交警调查认定,在无信号灯路口,张某转弯未让直行,小汽车未减速观察,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车让车”让出秩序、让出平安、让出和谐,文明“陕”亮出行,安全畅行三秦。第二集:右转让左转【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