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农历七月初七是中国人的“情人节”。当天,纪念沈尹默诞辰140周年、第七届“相约七夕 甜爱一生”上海书法名家书写结婚纪念证书活动在多伦路D52艺术空间举办。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专职副主席、秘书长沈文忠,中共虹口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强出席。
“消失的婚书”,它又“回来”了。近代以来,婚书开始向现代结婚证书过渡。直至新中国成立,结婚证书取代传统婚书,成为婚姻的有效凭证。这一曾代表男女缔结和保持婚姻关系的凭证,眼下又以新的形态流行起来。在中国传统历史文化中,婚书因遵行“六礼”而出现,在男女两个家庭的家长间订立。
婚约为清宣统三年民间婚约(1911年),主要内容是:“永言恭修鸞笺,谨遵台命,谨将侄女之里居,三代年庚行次开列,于左西遥地方,本庄曾祖沛祖樹桢父嶭,年十岁,行一,皇清宣统三年岁次,辛亥梅月,中浣良辰。” 据考证,民间婚书最早大约起源于唐代。
对月贴也叫婚书,古代结婚契约,相当于现在有结婚证,在结婚良辰吉日前一个月同一天,由男方向女方送的婚约文书,一般以男方父亲名义书写,上面内容包括结婚日、接送伴客忌用属相、新娘梳洗打扮及上下轿面向喜神方位、交拜大典时辰、洞房方位等等,由新郎带上贴子及喜钱送到女方,如女方留下,就算定好了完婚日期,如女方不留下,就是表示不同意该完婚,何时完婚,再另行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