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是北京某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面试后与蓝天公司和毕业学校签订《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谁知几个月后,蓝天公司出具解约函,称因公司经营和架构发生变化,解除了就业协议书,何先生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蓝天公司向何先生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李英锋 得到不足以支付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却错过了就业黄金期——这是上海某985大学材料方向研三学生李燃(化名)目前的处境。让他面临如此境遇的原因是:招聘企业毁约了。遭遇企业毁约的应届毕业生不止李燃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