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1日讯(记者 彭科峰)又见银行基层员工冒名贷款遭禁业!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陈绳华在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对该行信贷管理不到位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监管拟对其给予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的处罚。
将身份证借给他人贷款,应该由谁来承担还款责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就借款合同和保证、抵押等从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引发的纠纷。其中,“甲贷乙用”的债务清偿责任主体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争议问题。
身份证外借看似小事,却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小洋(化名)因出借身份证帮朋友贷款买车,最终被判承担还款责任。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小洋曾签订《个人借款合同》,银行依约发放买车贷款28.6万元后,小洋却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
为防控疫情,河南郑州近日展开全员核酸检测。然而,郑州市民刘先生申报时却发现,系统显示他已经完成检测,名下还莫名多出了11笔贷款。这是怎么回事?8月3日,发生在刘先生身上的离奇事件引发关注。经警方调查,系刘先生的身份被冒用。据了解,目前警方已找到冒用信息者,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周女士与北银公司签署《个人消费贷合约书》,向北银公司申请个人消费贷款20万元。后因逾期还款产生不良征信记录,周女士申请办理相关银行信用卡未获批准,其据此认为北银公司报送其不良征信记录的行为构成侵犯名誉权,应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