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严晗彦 记者 严君臣)情侣相恋多年,却因为一方身体原因没能结婚,但男方已经买了婚房,女方出钱装修还置办了家具家电。分手时,女方要求男方补偿50万元。11月19日,南通崇川法院召开多元解纷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这起典型案例。
我和男友是在大学认识的。到现在为止已经处了整6年了。过完年他26周岁 我25周岁。他家爸爸在外企。妈妈在家不出去工作。男友现在一个月月薪3000左右交保险 我月薪2500没交保险。他家在SY市内,我家在TL农村。我现在人在SY。现在聊重点。最近他家买房子了。
■作者:南山大叔■原创作品,抄袭必究01,卷首语。婚前房,指的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或者是贷款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最难以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有的人,自己辛辛苦苦交首付、还房贷,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分走一半。
编者按结婚本是一件喜庆的事,但一些地方因为存在高额彩礼、婚礼攀比、低俗婚闹等婚俗陋习,让寓意美满的婚礼变了味;一些地方还索要上车费、改口费、盖头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将婚嫁彩礼与婚姻中介费、媒婆介绍费挂钩,沉重的经济负担让不少家庭叫苦不迭。
如果按照原计划,来自湖北武汉的邓先生现在已经和女友完婚了,没想到节奏被彩礼打乱了——女友的家人提出要30万元彩礼。考虑到自己家境并不富裕,一下子拿不出30万元彩礼,而之前两人的感情一直很稳定,邓先生和女友商量降低彩礼数额,却遭到女友拒绝,理由是“她也没办法改变家人的决定”。
如果按照原计划,来自湖北武汉的邓先生现在已经和女友完婚了,没想到节奏被彩礼打乱了——女友的家人提出要30万元彩礼。考虑到自己家境并不富裕,一下子拿不出30万元彩礼,而之前两人的感情一直很稳定,邓先生和女友商量降低彩礼数额,却遭到女友拒绝,理由是“她也没办法改变家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