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时,部分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上一家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方便加深对求职者工作经历的了解。离职证明到底是什么?若用人单位在上面注明“与公司存有劳动争议”是否合理,会侵犯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吗?“我马上要入职新公司了,但上一家公司还不给我开离职证明,到时候会不会影响我顺利入职啊?
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一般都要求劳动者提供由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离职证明,往往很难获得心仪单位的录用。可以说,离职证明在劳动者再就业时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那么,离职证明有哪些功能?它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通讯员 徐杰 记者 张可)用人单位招聘时,基本均会要求劳动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这是因为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书面证明,既能证明员工的相关工作经验,也能避免用人单位招用与前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带来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