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离婚时支付“家务补偿”的案例,当事全职主妇离婚获补偿1万元引发关注。■ 记者注意到,《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家务补偿”条款。自2021年1月《民法典》施行至今,各地已出现多个家务补偿的判例。
结婚十几载,也当了十几年家庭主妇,离婚时夫妻名下财产竟无分文,女子要净身出户吗?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判决男方向女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款5万元。 2008年9月24日,马某伟与马某红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生育了两个女儿。
极目新闻记者 张盼通讯员 石慧3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天门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处理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均同意离婚,男方认可女方对家庭的付出,自愿支付经济补偿。2014年,年过半百的李某(男)与陆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15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
步入婚姻殿堂后,有的女性选择远离职场做起全职主妇,专心照顾孩子、老人。然而,倘若配偶起诉要求离婚,全职妈妈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法院大义法庭申建丽法官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