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为企业群众办事“提速度”,2024年3月11日起,由嘉定区政务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的“ 在‘嘉’一网搞定”系列,新增“嘉事听我说”和“新嘉早知道”板块,围绕“新企业主”“新嘉定人”关心的最新政策、热点话题进行宣传普及,
看这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否以个人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能够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视为重新就业,也不影响失业保险待遇。从用人单位离职人员,也要在新单位就业前,及时接续养老保险,避免中断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5年1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灵活就业缴纳养老保险,将由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