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一审判决的刑法教义学评判[1] 快播案一审判决的刑法教义学评判[1] 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以下简称快播案)的一审判决认定“快播公司及王欣等被告人、明知快播的网络服务系统被用于传播淫秽视频,但出于扩大经营
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判理由是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就裁判主文如何作出进行的阐述,本身不构成判项内容,故原则上,如果当事人对裁判主文认可,不会因为裁判理由遭受不利益,但当事人若对于裁判理由的相关认定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有上诉利益时可以提起上诉。
比如,根据法医提取现场物证的勘验报告和对物证的检验报告,可以形成“在犯罪现场发现了被告人的指纹、毛发”的事实认知,但从这一事实认知到“被告人到过犯罪现场”的事实推论,所依据的是“只有到过犯罪现场,才会留下指纹、毛发”的日常生活经验。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不能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裁判文书中的裁判理由,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或其他争议事项作出评判的理由,以表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或其他争议事项的裁判观点。
内容提要: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来看,目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适用存在显现度不够、释法功能较弱、价值宣示色彩过浓、结合个案进行的“融入式”论证不足等问题,有必要对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方法论进行系统反思。
起诉书指控:2004 年 11 月 1 日下午 13 时许,被告人陈某在某酒店××号房间,趁被害人某某处于孤立无援、 酒后性保护能力较弱之机,不顾被害人的哀求,采用强行剥扯其衣 物的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造成被害人身体多处轻 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