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我是一家餐饮公司的财务,2019年度开业成立。目前正在填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在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时发现有个问题,我们公司2020、2022年度都有亏损,2023年度盈利。但系统先自动弥补了2022年度的亏损,没有弥补2020年度的。是不是系统出错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申税小微,我想和你请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中提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那这处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是什么意思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赵云帆 报道7月1日,新《公司法》施行的第一天,就有上市公司践行了其中利用企业公积金补充亏损的相关法律规定。湖北汽车零部件企业华昌达(300278.SH)于7月1日晚间公告,拟使用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共计1.
编者按:为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从源头把脉上市公司质量,倡导价值投资,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财经证券委员会、南方财经投教基地主办,联合国内11家主流广播频率,共同推出《一分钟读懂上市公司报告》系列短音频栏目,以读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为重点,共同传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