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22日讯(通讯员 王晟瑶 记者 万凌云) 2022年6月某日夜间,原告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镇江丹徒区某路段时,因路面无路灯且堆放大量沙土而摔倒,车辆损坏。后就诊表明,王某身体多处骨折、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那么,谁来负责王某的伤情和损失?
南海网10月31日消息(记者 林师堂)近日,市民王先生向“问政海南”栏目反映称,他于10月13日晚上驾驶车辆经过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赤岭村时,村口道路虽然在施工,但没有设置警示牌,导致其驾驶车辆行驶至该道路造成车辆受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
江西日报社大江大数据显示,6月10日,大江网《问政江西》共计收到帖文128条,其中,南昌市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水县教育体育局、遂川县巾石乡人民政府、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州市临川区医疗保障局、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干县城市管理局、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景德镇市珠
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日前,由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漳州2022P01地块二期项目未在铝合金模板工程和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建安装工程这两处危大工程的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为此,该公司被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机动车行驶中遇封闭施工路段,借道逆行时发生交通事故,施工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机动车驾驶员自行承担交通事故损失的60%,施工方某市政园林部门承担事故损失的40%,赔偿5054.8元。
扬子晚报网5月23日讯(通讯员 袁常安 记者 张可)5月22日上午,南京市鼓楼区城管江东中队在辖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漓江路一店家正在进行门头店招装修,脚手架及施工材料完全占据人行道,施工现场未设置制式围挡及警示标志,拖运施工材料的面包车占据一半非机动车道,极易对过往行人造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