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组织同学们练习30米单程快速跑,要求学生跑至终点后从跑道两侧返回起跑线。在练习过程中,小浩在体育老师发出指令后奔跑至终点,然后沿着原跑道返回起跑线,就在此时,体育老师发出了下一组出发的指令,小森听到指令后便向前奔跑,不慎与小浩相撞,导致小浩受伤倒地;
体育课,是学校为了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设置的一门必不可少的课程。学生通过参加各种类型的体育活动放松身心、锻炼身体,然而,在体育课上也容易发生意外事件。若学生在体育课上运动时发生碰撞、受伤等意外事故,由谁来担责呢?
各位头条朋友大家好,我家孩子男孩上初中。相信我们都有同感,男孩子成长过程必然会经历各种让家长操碎心的事情,尤其打架伤人的事。前一段时间,我家孩子经历了在学校因为两人闹着玩误伤了同学的事情。这也是男孩子成长的必然经历,也给我们家长提了个醒。
校园课间,学生奔跑、嬉闹,撞到同学致其受伤。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纠纷。今年5月,某中学学生小安与小平在课间休息期间,在走廊不慎碰撞,造成小安头部撞击地面并晕厥,当即被送医治疗。小安监护人提出,小平及其法定监护人、学校要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4万余元。
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不慎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如何承担?近日,嘉兴市海宁法院长安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案情回顾小明与小刚是同班同学,某日课间休息时,小明向小刚借作业本进行抄袭。课代表开始收作业时,小明仍在“奋笔疾书”,不肯将作业本归还小刚。
小学体育课上,分组接力跑,你追我赶、奋力向前,不料一名同学跑偏赛道,撞伤了同班另一名同学,造成对方左手腕骨折。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多次协商无果,受伤同学及其家长将撞人同学及其家长、学校一同告上了法院。
学生时期的孩子都是活泼好动的,课间在一起追逐嬉戏打闹是经常发生的事情,那么,如果在嬉戏打闹的过程中导致同学受伤,家长和学校哪方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呢?又该如何赔偿?第五期《人民调解在身边》普法栏目,由藤县司法局藤州司法所吴燕平,分享一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