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梅 瑰)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加强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法院检察院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等级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工作需要,省法院及直属法院决定招聘一批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武汉海事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襄阳铁路运输法院、沙洋人民法院共计划招聘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35名。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充实法院队伍,结合洪山法院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司法辅助人员。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热爱司法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24年全省政法工作。
因工作需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拟招聘8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司法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和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工作需要,十堰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购买服务的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一、招聘职位十堰市检察机关共计划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46名。(扫描图中二维码可查看详细职位表)二、报考基本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把问题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检察机关怎样落实落细?近日,记者来到湖北省检察院及相关分院、派出院,深入了解他们在检视整改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务实之举。真查一份不护短的“问题清单”把问题找准找实是第一步。
记者了解到,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湖北省检察院聚焦“检察工作部署实但助力发展精准度不够实,检察为民力度强但群众获得感不够强”等问题,实施推动发展“见我”活动,在履职尽责中做到为民有我,在破题解难中做到发展有我,在转型升级中做到强基有我,取得了系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