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吴某某遭遇车祸导致右肱骨干粉碎性骨折,取除骨折内固定装置手术后造成右桡神经损伤。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法院经审理认为,院方术中内固定取出困难时对桡神经损伤的风险认知不足,未果断扩大手术切口,使神经损伤发生。
2015-11-26 11:28 株洲晚报 何春林 我要评论0字号: 株洲晚报11月26日讯 (记者 何春林)昨天上午,袁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829110称:上周五,我母亲在老家摔了一跤,被送到芦淞区白关镇中心卫生院救治,一名刘姓医生诊断我母亲为“肋骨多处骨折”。
杭州叶先生的儿子前段时间摔骨折了,叶先生说,他们去同一家医院看了两次,都没查出来,直到十几天后换了一家医院,才检查出来是骨折。叶先生认为第一家医院存在误诊,延误了儿子的治疗时间。去医院两次就诊骨折为何没查出来?
医疗机构漏诊,该不该赔?--一起交通事故多处骨折,又遇到医疗机构漏诊。患者遭遇交通事故昏迷被送急诊抢救并住院,急诊 CT 显示,双肺创伤性湿肺,右侧1、2肋骨骨折,建议行肋骨 CT 三维重建成像进一步检查,腰 2 锥体右侧横突骨折,住院 13 天出院,一月后复查,补充更正诊断:右侧 1、2、5、6、9肋骨,左侧 2、3、11肋骨骨折等,患者起诉交通事故肇事者已获部分赔偿,现以医疗机构存在漏诊为由,提起诉讼。
珠海一名女环卫工意外摔伤,因医院漏诊,将“骨折”诊断为“骨挫伤”,致当事人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后鉴定为十级伤残。该案历经一审、二审,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认定,医院承担50%的责任,赔偿女环卫工9万余元。
“住院6天都没查出是骨折,一直按照脑梗治疗,直到拍了X光才知道是骨折了。”包头市民徐先生告诉记者,他的亲戚辛女士今年82岁,4月7日,因腰疼到包头市中心医院治疗,但是医院却治错了。据了解,目前包头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出具调解方案称,医院赔偿患者29990.48元。
误诊的表现形式:误诊,顾名思义,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其主要体现为:(1) 将“无病”诊断成“有病”。该种情形使患者精神上倍受疾病恐惧煎熬,物质上为治疗所谓 “疾病”支出不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