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聊天,说起她的小侄子这几天话很少,很可怜。原来,前几天她大哥大嫂因为离婚上了法庭。走出法庭,在法院门口,她妈妈抱着四岁的侄子走出来,嫂子的弟弟冲过来抢走了孩子。随后大哥见状,三下五除二从嫂子那边抢走了侄子。一出闹剧,受伤的是孩子,让人心酸。
婚姻破碎带给我们的伤痛或许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能够让我们慢慢地淡忘,但是一个破碎的家庭对于孩子来讲,他是永远也不会走出来的,而且孩子也会成为这段破碎婚姻最终的受害者,之后孩子最终也是需要选择一方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与孩子待在一起,但是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既然我们已经对于孩子造成了
针未尖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未探望,孩子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主动要求父亲或母亲对其进行探望?近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请求探望权纠纷案,判决父亲文某履行探望权义务。据了解,这也是民法典实施后四川审结的首件未成年人请求探望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