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因项目尽调不审慎以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资产风险未真实转移、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132万元。
2月14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通知,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48,829,977,540股本公司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1.
【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因以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方式置换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未按规定报告内部交易导致风险被掩盖,被罚款60万元。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1月23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金管罚决字〔2025〕6号-11号)显示,因以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方式置换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未按规定报告内部交易导致风险被掩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金融监管局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9月11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金罚决字〔2024〕15号)显示,因项目尽调不审慎以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资产风险未真实转移、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以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2月14日,大连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方资产因尽职调查不审慎,风险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00万元,时任东方资产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斌、东方资产辽宁省分公司高级经理李路、东方资产辽宁省分公司经理王文亚因尽职调查不审慎,风险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通知,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公司控股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48,829,977,540股本公司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1.
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3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炜信)今天,省政府在北京分别与进出口银行、东方资产举行工作会谈。副省长王俊寿,进出口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怀宇,东方资产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占峰出席。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对河北省邢台市河北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截至【2025】年【2】月【20】日,该等债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所持有的路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7户债权项目进行处置,为进行充分的市场沟通并寻求市场反馈,特发布此招商公告。拟向市场推介的债权项目共57户,均分布在山东省东营市,共涉及债权本金148,092.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东方”)拟对所持有的济宁市鹏华经贸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债权项目进行处置(单户、部分组包或整包处置),特发布此公告。本资产包均为债权类资产,总金额为7842.52万元,包含债权10户,涉及本金4346.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承德永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抵债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将其获得的资产的全部权利、权益和利益,依法转让给承德永盈企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等30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详见附件:债权资产明细情况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