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消息 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大货车买卖不过户签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行的话是否需要公证,协议怎么签是否有范本。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单民强律师:你好,车辆在法律上属于动产的范围,其所有权的变更不以过户登记为准。
“阴阳合同”是当事人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为规避二手房交易中所产生的税费及逃避监管,“阴阳合同”应运而生,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签订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签订价格较低的合同。那么,“阴阳合同”有效么?
近日,江苏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遗产继承纠纷案,老人在未告知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私自与孙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完过户后孙子未实际支付30万元购房款。其他子女得知后将老人与孙子起诉,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最终获得法院支持。现实生活中,老人对遗产有哪些处置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