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17日,星期三,欢迎进入早读四川!每天2分钟,让你更懂四川。从四川省卫健委官网获悉,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育儿假”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具体如下👇 :一、“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
来源:【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受访专家:武汉大学儿童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杨健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施婕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嘉兴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张齐建议推动建立父亲育儿假制度,以实现育儿责任平等分担、加强亲子陪伴、促进生育支持和人口增长。
女同胞们极为关注的育儿假。侵犯职工育儿假合法权益。落实落地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规定。同时,对于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具体措施包括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实施儿科服务年行动,加大儿科服务供给等。目前已至少有23个城市探索实施了育儿补贴措施。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11月25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明确提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这意味着,山东婚假将从此前的3天,延长至最多1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