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在合同履行期间跳槽,经纪人以违约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付违约损失25万元。主播辩称,对方无经纪人资质,自己选择结束合作,不该赔付违约金。浙江湖州德清县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网络主播因违约跳槽被经纪人起诉的合同纠纷案件。
23岁的孙某系周村区北郊镇居民,2024年1月15日,孙某与淄博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主播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孙某系该公司女主播,公司为孙某提供演艺规划、培训和形象策划等服务;孙某每月直播时间不得少于156个小时,每天开播6小时以上为一个有效天数;同时还对收益分
网络主播是一个新兴行业因为看起来光鲜亮丽、收入又高成了不少人追逐的梦想职业。20多岁的刘某因为长相甜美、口齿伶俐被南京一家文化公司看中,在2019年3月,刘某签约成为这家公司的独家主播,在指定的平台进行直播,约定双方五五分成,且公司为刘某提供住处和直播设备等。
南都讯实习生唐小狄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8月23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的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当事人魏某某在江苏一贸易公司从事网络主播工作,在任职期间被诊断怀孕,一个月后公司以魏某某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就播了3天,非但没有工资,还要我赔1万块的违约金,接受不了!”近日,刚刚大学毕业准备找工作的女大学生张欢(化名)拨打了青岛新闻网热线,分享了自己这几天的求职遭遇。小张不久前通过Boss直聘找到了一家直播经纪公司,对方正好招聘主播,并开出了5000元无责任底薪的条件。
来源:【河南法制报】女大学生王某与某公司签订《艺人经纪合同》及《双方经纪服务协议》约定如果王某违约应向公司支付违约赔偿金300万元后来王某未能每月均达到约定直播时长且因个人身体原因提出停播要求某公司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违约金18万元。法官会如何判决?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叶培欣近年来,随着以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网络直播成为热门行业。作为一种渐趋成熟的职业形式,网络主播的背后通常有经纪公司的包装运营。那么,主播与经纪公司如何合作与分润?经纪公司的包装运营是否真能如主播预期?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家璇 通讯员 徐潇 侯玉婷【故事】合同还未到期,网络主播突然违约“跳槽”,传媒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按合同约定由网络主播赔偿高额违约金,法院会支持这一诉求吗?2022年6月,小薇(化名)怀揣着“网红梦”,与常德某传媒公司签约,开始直播生涯。
“要私下和所谓的‘大哥’保持联系,经常在微信上和他们聊天,让他们去线上打赏。”9月18日,湖南姑娘小李通过今日头条长沙频道告诉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2023年7月,刚刚大学毕业的她与秦皇岛澳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约成了主播,但公司的“经营理念”,她无法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