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财政局消息,日前,重庆市财政局依据国务院公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结合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实际,对2014年开始施行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处置的收入归属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1月6日上午9: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忠勇,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王明德,介绍《威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威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2024年12月19日以威海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关于强化制度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财资〔2024〕15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