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切实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起到表率作用,按照2023年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于12月15日举行第15次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起到表率作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12月20日举行2023年度全市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各位国家工作人员请注意:2024年度广州市学法考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复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50余部法律法规文件及党内法规制度相关知识点。
各位国家工作人员请注意:2023年度广州市学法考试。7月20日正式开始!学法考试的时间安排等详情。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立法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40余部法律法规文件及党内法规制度相关知识点。
注意!2023年法考15日起报名:据司法部发布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30日,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为法考人加油!
司法部微信公众号16日发布《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考区客观题考试及年度主观题考试公告》: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2月25日、26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
红网时刻新闻11月17日讯(通讯员 郑永湘)11月17日上午,双清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2023年度普法考试。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对本次普法考试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和统筹安排,下发了普法考试通知和题库,考前,机关全体工作员进行了系统的复习。
各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各市人社局、司法局、国资委,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自治区各直属企业、中直驻桂各单位:为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推动学法活动经常化,更好地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掌握法律基本知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23年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全省“八五”普法规划部署,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决定2023年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
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市司法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中期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现就做好全省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除从事国家安全、应急救援等部门和聘用制工勤人员外,全省各级党政部门、立法部门、司法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央驻青单位的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积分2000分以上的均参加年度学法用法网络考试,其中长期驻村驻寺、扶贫工作队、野外工作且不具备经常性网络学法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积分达到10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