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为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管道天然气直达的城
围绕“高质量创新创造 高水平创业就业”主题,陕西省暨西安市会场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展示了西安“双创”工作取得的新发展、发生的新变化、实现的新突破,与市民共享创新创业的丰硕成果。
新华网西安11月19日电(记者姜辰蓉)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了解到,自明年1月1日起,这个省对管道天然气直达的城镇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据了解,陕西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每档均对独立采暖和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用气量标准进行了区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下月起,西安就要实施阶梯气价制度了。近日,记者从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了解到,目前公司已经做好各项准备,正在实施的每个月购气上限50立方米的政策本月底取消。如果家中人口较多,需要申请增加气量,可在明年1月1日后,携带户口本等到公司10个营业厅申请。
7月14日18时许,市民樊先生反映,中国燃气西安中燃六村堡营业厅限制居民购买独立采暖(壁挂锅炉)购气量。“没有通知,也没有文件,下午3点多突然限购,只给300立方米。天然气马上涨价了,他们限购就是等涨价后再卖。”樊先生说。
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全省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将适时出台我省天然气门站价格及下游市场价格调整方案。《意见》要求:落实阶梯气价制度《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天然气领域改革。推动大用户直供气改革,有效解决燃气特许经营变为垄断经营问题。
各县区发改局,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陕西津滨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汉中新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了落实我市冬季天然气保供工作,根据陕西省津滨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签订的天然气采购合同,按照非居民用管道气季节性差价调整相关价格联动机制政策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继续执行每立方米 2.23元。
天然气9月18日涨价,居民为省钱提前购气,但不少人遇到“无效囤气”。老表按方计费,新表按钱扣费,居民认为计费标准不统一,市民用气价格不平等。陕西渭南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9月18日起调整,居民用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1.98元/m3联动调整为2.10元/m3。
宝鸡中燃客户服务中心宝鸡新闻网讯(记者 王磊)今天(12月29日)下午,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开始,我市将对管道天然气直达的城镇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气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气量将被划分为三档,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随着近几日气温越来越低,不少家里装有壁挂锅炉的市民已经打开锅炉提前采暖,家住西安市新城区的杨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几天前,天然气公司上门检修时,发现杨女士家壁挂锅炉天然气接口处漏气,好在及时维修排除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