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原创稿人民网南宁5月24日电 (黄子婧、实习生刘昊宜)“请管管这些阻碍交通、乱摆乱卖的车。”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12号联发君澜和万科城两个住宅区出入口的路段存在三轮车摊点乱摆乱放问题,严重影响了交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南宁市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社会面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2023年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电动车是十分方便的一类交通工具,而且使用成本比较低,在加上属于“零排放”的车型,在摩托车受限以后,电动车得到快速的普及,无论是电动车、电动三、四轮车,在城市、农村可以说是随处可见,给许多人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三轮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马岭镇联合横州市交警、市应急局、市城监大队以及马岭派出所开展三轮车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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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通告如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道路交通信号,各行其道,文明出行,服从交通警察的管理,听从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的现场交通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