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吉林网】3月25日13时40分许,高速公路长春支队巡逻四大队民警在长春北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副驾驶一位女士怀抱一名约3岁幼童,车内未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经核查,该核载5人的小型轿车实载6人,超员率达20%未达50%。
近日,有网友在《“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上留言称,她在副驾驶座位上抱着不满3岁的小孩,不知这个做法是否违法交通规则。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按规定前排额定乘员为两名,抱小孩乘坐前排即违反规定又影响驾驶安全,儿童应坐在后排,且最好安装儿童专用座椅。
近日,张家界高速永定大队民警在长张高速张家界收费站执勤时,拦下了一辆白色越野车进行检查,只见一名女子抱着一个小女孩一同坐在副驾驶座上。经询,车上人员为一家三口,父亲驾驶车辆,母亲则抱着4岁大的女儿坐在副驾驶座上。
安全带作为汽车被动安全性的重要一环,在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能有效减少乘客受伤的风险。为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作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崇明交警正加强对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