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提出,坚持办案就是治理。法院通过审判明规则、促治理,是履职重要方面。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李晓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原载《河北法学》2020年第4期,作者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刑法学。本文删除全部参考文献及注释,如需援引请阅读原文。
近日,一起写进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典型案例徐某正当防卫案,经CCTV《热线12》报道后冲上了热搜榜。2024年3月7日,上海市松江区某小区两住户因滴水引发矛盾,一楼住户康某冲上二楼,一脚踹开了防盗铁门,冲进客厅,将女子徐某按在沙发上用拳头实施殴打。
近日,一起写进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典型案例徐某正当防卫案,经CCTV《热线12》报道后冲上了热搜榜。2024年3月7日,上海市松江区某小区两住户因滴水引发矛盾,一楼住户康某冲上二楼,一脚踹开了防盗铁门,冲进客厅,将女子徐某按在沙发上用拳头实施殴打。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该修正案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修正案新增条文13条,修改条文34条,涉及生命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涉及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加大对未
↑ 关注我们↑刑法修正案(十一)法条修订对比下文蓝色为删除,红色为增加原条文新条文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原标题:(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