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湖北武汉海底捞店内的斗殴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事件的起因是一方顾客在店内喝酒时过于吵闹,声音之大引起了邻桌的不满。邻桌的顾客在多次口头抗议无果后,情绪逐渐升级,最终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
近日一女子在乘坐高铁时因制止“熊孩子”撞椅背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随后女子进行反击的视频在各大社交媒体热传。其后,视频中该女子在社交媒体上晒出《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发文称,自己被警方处罚200元,孩子家长被处罚500元。
近日,“四川地铁上一女子与他人抢座,因对方未让座持续辱骂10多分钟”的新闻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那么,公共场所辱骂他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路上、公共交通上,如果遇到一不如意、坐不到座位就“骂人”,常有动手冲动的人,市民该如何应对?
来源:新闻晨报 2025年2月17日,在北京地铁昌平线上,张某(女,41岁)与李某(男,36岁)因座位问题发生激烈冲突。事件起因是李某将张某放在座位旁的背包挪至另一侧空座,此举引发张某不满,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情绪激动,扇了李某一记耳光,随后两人升级为肢体冲突。
2023年12月11日10时许,一男性演艺人员报警称在浦东机场候机大厅内遭三名女子故意泼水。机场分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经了解:12月9日,杨某某(女,21岁)、郑某某(女,17岁)、陈某某(女,17岁)三人在外省市某机场持续跟踪拍摄该演艺人员,双方为此发生言语冲突。
极目新闻记者 张奇4月2日,针对ZH9539航班“空姐被乘客咬伤”一事(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深圳航空方面回应称,乘务人员已无大碍,涉事乘客已被移交警方处理。有律师告诉记者,航空器内属于特殊公共场所,任何扰乱行为均面临法律严惩。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刘志杰 手绘 张丽娟12月12日,“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宣判,两女子不构成对男子的一般人格权的侵权。无论判决如何,一场误会引起的乌龙升级到对簿公堂都令人唏嘘。地铁是公共场所,难免会有冲突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