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3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作为配音师的原告,其声音权益及于案涉AI声音,被告方使用原告声音、开发案涉AI文本转语音产品未获得合法授权,构成侵权,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万元。
AI技术的应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变化。每当AI技术进入到一个新的产业,都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引发法律界的争鸣。当AI技术应用到声音领域,是否面临侵权风险?司法又将如何回应?12月1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首次组成五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
我国民法典第1023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的保护,明确将声音权益作为特殊的人格利益予以保护。随着AI语音合成技术的广泛应用,声音被收集、合成、制作、模仿甚至篡改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对声音权益的保护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郑茜 (四川外国语大学)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据央视新闻报道,配音师殷某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在一款名为“魔音工坊”的APP上以“魔小璇”的名义对外出售。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目前,AI技术已经能够模仿和再现人类的语音及各种声音效果,实现高度自然和逼真的音频产出,并由此引发人格权侵权疑云。从事配音、播音工作多年的殷女士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成为一款名为“魔小璇”的产品,并被诸多网络用户用于短视频配音。
截至10月23日,“Reecho睿声”上仍有三个名为“雷军”的克隆声音模型可正常使用。 网络截图 【编者按】 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更具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