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4月1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第31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刘召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刘召介绍,此次实施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具有提前退付、存量退税、扩大范围和保障实施四个方面特点。
4月7日,国新办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从4月1日起,将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九大行业企业均纳入到先进制造业的企业留抵退税政策适用范围,放宽留抵退税条件,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查阅有关政策答复口径,税务总局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编制形成了涵盖8大类34个专题294个现行有效答复口径的《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今天了解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相关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查阅有关政策答复口径,税务总局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编制形成了涵盖8大类34个专题294个现行有效答复口径的《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今天了解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相关
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我们为您准备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指引》,快来看看吧!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2021年4月1日前,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