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整理出全省教育收费负面清单,其中提出:要层层压实责任。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整理出全省教育收费负面清单,其中提出:要层层压实责任。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和标准具体规定如下:一、收费项目和标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意见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起草了《河北省义务教育
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为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调控管理,助力“双减”工作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
《大纲》明确,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具体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完成国家课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以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
为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日前,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对5起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11月23日,盟发改委与盟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锡盟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我盟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和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每小时服务性收费标准为1.5元/生,每生每天最高收费不得超过3元。
石家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布市内5区为每小时1.5元/生 每生每天最高不超3元河北日报讯(记者陈华)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石家庄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明确划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3月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通告称,为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保障幼儿和学前教育机构合法权益,发改委在原《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基础上,起草了《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