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区市民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六城同创”工作要求,现就在城市建成区内及城中区禁止放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城市建成区内及城中村禁止居民放养鸡、鸭、鹅、猪、牛、羊、马、兔、犬、猫等家禽、家畜及宠物,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应当圈养,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为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保障居民身心健康,提升城区卫生质量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禁止在城市规划区住宅小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
昆明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加强社区基层治理工作以来,一些居民小区的脏乱差情况得到有目共睹的改善,譬如常见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整治,针对文明养犬、垃圾分类、公共卫生环境也出台了相关制度,有的小区甚至在相关路段设置了狗便收纳垃圾箱,方便养犬人在溜狗时能及时打扫动物粪便。
一、案情简介近日,普陀城管万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连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富平路某商铺存在活禽交易,对此,执法队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核查,但并未发现活禽踪迹。为了保护居民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执法队员并没有放松警惕。
为了打击饲养家畜家禽、开展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禽类交易、宰杀,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禽流感等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保护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就禁止在南明区范围内饲养家畜家禽、开展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行为通告如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南明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市区农村有别家禽饲养要合法杨浦城管9月11日,杨浦城管殷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巡查至本市国和路某号商铺时,听到“咕咕”叫声,遂入店执法检查,发现店铺角落里,饲养有一笼鸽子。执法人员经向该店主询问,确认这些饲养的鸽子为食用肉鸽,非信鸽,存在在本市农村以外地区,饲养家禽家畜的违法行为。
近日,西昌市城管局东城所对西美苑小区饲养家禽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置。南苑社区工作人员向城管东城所反映,东南街三段西美苑小区1单元1栋和2单元2栋楼顶,有住户擅自占用楼顶平台搭建鸡棚饲养家禽,严重影响了该小区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环境。
大皖新闻讯 “天不亮就吵醒,迷迷糊糊还没睡着又吵醒。”1月31日,合肥市紫云路葛洲坝紫郡府一小区居民向物业人员如此反映,其表示所在住宅楼一楼有人养鸡,每天鸡叫声严重影响休息。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葛洲坝紫郡府有多栋洋房和叠墅,是一个高档小区,已不是第一次出现有人养鸡的情况。
近期,有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增城区荔城街道有业主在别墅内养鸡,存在异味扰民问题。增城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高度重视,于8月30日迅速组织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荔城街道办事处、百花居委等部门介入调查核实情况并展开整治行动。
住户竟“脱裤子”耍赖最近,海口勋亭路万泉小区的居民反映,小区里来了一批又一批的“新住户”。凌晨,天还没亮,它们就扰人清梦。而且,这些“新住户”不讲究卫生,成天臭气熏天,弄得大伙都不敢开窗。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起去看看。
自家养了鸡鸭的市民,要关注下面这条信息啦!武汉市城管委透露:将从 8 月 1 日起,在全市中心城区(功能区)、新城区区政府所在街道开展治理养殖家禽专项整治工作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心城区和建成住宅小区内,禁止单位和个人饲养鸡、鸭、食用鸽等家禽。
有些居民向往田园生活,在自家阳台、天井饲养家禽家畜,然而,城市环境与农村环境有着本质区别。城市人口密集,公共空间有限,饲养家禽不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可能带来噪音、异味等问题,影响邻里和睦。天井养鸡“隔壁人家过年后在家里养鸡,不仅打鸣,味道还臭,麻烦你们上门处理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