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西新闻10月31日电 (陈梅)10月30日,广西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柳州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情况。图为发布会现场。
《柳州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10月23日下午,柳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通报。《规定》共十一条,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安全管理责任,以及“停放充电的禁止行为”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来源:南国今报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机动车停车场的距离不应小于6米;设置充电设施时,充电车位数量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近日,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消息,《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电动自行车
柳州车管所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新车上牌红色临时牌电动车小块绿色正式号牌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正式行驶证电动车临时登记证。近日,市民覃女士向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询问:“我的电动车车牌是柳州第一批免费上牌的红色临时牌,今年到期,该如何办理?
2月26日,柳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公布了关于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的通知。通知提醒各物业服务企业,禁止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存放杂物、大件家具等。对于不听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图片来源网络)“我想把电动车带回柳州开。”近日,市民韦女士向晚报热线2821100咨询称,她以前在桂林市买了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简称电动车)并上了当地车牌,这个月,她因工作调动准备回柳州,打算把电动车也带回来,但又担心外地车牌的电动车不能在柳州开。
从超标车到国标车,为将超标车逐步淘汰出路面,柳州市自2012年以来,数次规范电动自行车(下简称电动车)管理。从2019年6月15日起,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新规,柳州市对“旧国标”(超标)电动车停止登记上牌,实施“新国标”电动车上牌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足道路实际,制定完善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开展严厉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全面筑牢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