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 (薄晨棣、高清扬)今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8月22日起施行。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202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司法解释于22日正式实施,对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规范“知假买假”索赔等作出规定,对代购不合格食品药品、食品标签及说明书瑕疵认定、小作坊责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马知遥、吴文诩)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直接、现实的利益。8月22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开始施行。在此之际,最高法介绍了相关内容起草思路与主要内容。
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高法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解释》对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代购人责任、标签瑕疵认定、“知假买假”索赔等作出规定,统一裁判规则,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健康要闻最高法发布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自22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惩治违法索赔;确立退款和返还食品药品规则;明确违反哪些食品安全标准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央视网消息:“退一赔十”是中国食品安全法已经确立的惩罚性赔偿规则。但实践中,“退一赔十”具体应该怎么维权?对于职业打假人又如何裁判?最高法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一起来了解。
8月21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互联网经济发展催生新的业态,代购就是这种新业态的代表之一。
职业代购人明知为假劣药仍代购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专家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系列报道之二□ 本报记者 贾润梅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基本的民生问题。
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消费”要件——《张某诉上海某生鲜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入库编号:2024-07-2-084-002)》解读谢勇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胡雪梅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外高桥人民法庭四级高级法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近日,东莞第三法院审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假货、销售假药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飞等25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3个月,并处罚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黄某东等15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369万余元,在全国范围发行的报刊上向消费者公开道歉和发出风险提醒。
光明网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对外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规定标签、说明书瑕疵认定规则。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是否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听信广告,购买减肥药,但服用后身体出现不适状况,且无任何疗效,消费者能要求多赔偿吗,请看下面的案例!(图文无关 图源网络侵删)基本案情安某年底结婚要拍婚纱照,因为身体肥胖,一直比较焦虑,偶然间在微信看见夏某通过朋友圈宣传可以减肥,遂向其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月21日发布,自22日起施行。司法解释对所有购买者均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充分保护普通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同时,对恶意高额索赔、连续购买索赔和反复索赔行为予以规制。
来源:【中国医药报】为正确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依法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假药赔偿有依据 法律护航接地气—— 专家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系列报道之五□ 本报记者 贾润梅食品药品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8月22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