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2月8日电 (记者王观)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文 实习生 唐瑶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下称《公告》),将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从多地试点推广至全国。目前,中国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