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蕉、樱桃番茄等特色农产品正式纳入“绿通”,解决了部分农产品因未在名录之上而被收取过路费的难题。1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
交通部规定以下物品不在绿通目录中,通行高速不属于绿通。雏鸡、杏鲍菇、种猪、冷冻猪肉、贝壳苗、蚝苗、虾苗、鱼苗、蟹苗、波罗蜜、秋葵、藕带、螺蛳、章鱼、油麦菜、板栗、西梅、青笋尖、沙果、玉米笋、用于制作小青柑茶的小青桔、干花生、切碎的海蜇、人参果、榴莲、圆枣子、娃娃菜、紫薯、苹果梨、彩椒、芥菜、干大蒜、金丝绞瓜、鱿鱼、山竹、花生米、玉米粒、甘蔗、小番茄、加工去皮的豌豆、加工去皮的大蒜、加工去皮的莴苣、蛇果、黑布林、冷冻家禽家畜肉、观赏性鱼类、活禽畜、食用蛙类、芭蕉、车厘子、皇帝蕉、香菇、花心薯、冰激凌番薯、米蕉、苹果蕉、粉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