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苏某华因驾驶严重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涉嫌犯危险作业罪,被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这是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坚持法律运用、法律打击和法律效果“三统一”,全面提升超载违法行为管理效能的结果,该判例作为治理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百吨王”入刑山东省
东南网4月9日讯(钟舒云 通讯员 林聪惠)近日,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对刘某某危险作业罪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某已构成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据悉,该案也是福建首例普通公路“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运输涉危险作业罪案件。什么是“百吨王”?
“百吨王”是公路货运界的“巨无霸”,每辆车的载重量在100吨左右。近年来,由于利益驱使,有些车主铤而走险,干起了超载拉运。那超载拉运危害有多大?ㄨ引起车体变形,刹车失灵,极易发生侧翻事故,对周边行驶车辆和行人构成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巨大威胁。
为从源头上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近期,榆林市定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落实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十条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百吨王”超载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宁CE5***/宁AP***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白某虎严重超载,涉嫌“
十年治超两茫茫,回头全是百吨王!你见过公路上的民营火车吗?俗话说,陕西的头,山东的瓜,地磅见了都害怕。山西的长,安徽的宽,内蒙古的挂车敢拖山!如今货物直接升级了,不再局限于煤矿,建筑材料,直接上盾构机了,2021年,四辆百吨王路上被暂扣!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明军“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三名男子因超限运输“百吨王”车辆,被依法判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