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及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住院、购买药品、购买医疗器材、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就是个人账户部分,实现本人使用与家属使用的共济。
如何用天津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支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天津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