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留意到,日前,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南京民生价格手册(2025版)》。其中,包括该市2025年最新教育收费标准,涵盖了幼儿园,公办小学和初中,公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民办小学和初中,以及民办普通高中。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开展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拟定了《东台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宿迁市发改委副主任李先平介绍,按照《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今年5月,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管理的通知》,率先在全省建立与学前教育五年规划相适应的政府指导价动态评估调整机制,以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
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我市普惠性幼儿园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合理成本分担机制,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幼儿园收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育教育费收费政策。
江苏省物价局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修订的《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面放开营利性民办园的收费,同时企事业单位等兴办的非教办公办园的收费标准上浮幅度由2成扩大至3成,包括小托班和退费等规定也有多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