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澄迈县一男子小志与女朋友小言交往期间经常帮女朋友看店和照顾小孩分手后小志向女朋友索要工资报酬被拒遂将女朋友起诉到澄迈法院日常生活中,情侣之间“搭把手”、“帮个忙”是常事,但分手后,又向前任索要劳动报酬,是帮工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法院究竟如何判决?
我们只有儿子一个孩子,我们夫妻都是公务员,本来想儿子大学毕业以后考研究生,以后回家乡考公务员。可儿子没有听我们的话考研究生。儿子大二就谈了个女朋友,女孩也是我们省内的,父母都是医生,我们也挺满意的,她也是独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