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4时55分左右,朱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行至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徐某门前路段时,追尾徐某停靠在路边划定停车位内的农用三轮汽车,事故致朱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两车受损。
亲戚朋友来借车,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要是出了事故,这责任该如何划分呢?近日,重庆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借车出事故引发的纠纷。去年5月的一天,江津代某儿子结婚,陈某作为代某儿子的朋友应邀参加婚宴。
据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10月19日公布一则因狗狗不拴绳引发的交通事故的案件,狗狗的主人被判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5月,陆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某路段行驶过程中,摩托车刮撞到李某养的狗,导致陆某摔倒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