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青岛市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修订草案》》。据了解,在《修订草案》中涉及到了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