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东莞市常见创业补贴的申请方式及相关信息:
- 补贴对象:
- 本市户籍:在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该人员为东莞市户籍。
- 非本市户籍:在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在东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 补贴标准:10000元。
- 申请程序:
- 备齐资料:
- 本市户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初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非本市户籍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在东莞市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 提交资料:
- 本市户籍到户籍所在镇街(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提交资料。
- 非本市户籍到工作单位注册所在镇街(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提交资料。
- 审核与公示: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后,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可能包括实地检查),审核通过后进行补贴名单公示。
- 拨付补贴: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的银行金融账户。
- 网办路径: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一次性创业资助→立即办理。
- 补贴对象:在东莞市内登记注册3年内的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补贴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 申请程序:
- 备齐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招用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等。
- 提交资料:到企业注册所在镇街(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 审核与公示: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补贴名单。
- 拨付补贴: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 补贴对象:在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生产经营。
- 补贴标准:每年最高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总额最高18000元。
- 申请程序:
- 备齐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场地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等。
- 提交资料:向企业注册所在镇街(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 审核与公示:相关部门审核并公示。
- 拨付补贴: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具体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你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