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优化,主要涉及代际互助等四项提取新政,一起来看↓↓↓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代际互助等四项提取新政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落实中央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
“民生快递”,有事您点单!有啥民生福利?和我有关系吗?怎样办理?我们把攻略“送货上门”,帮您省时、省事、又省钱。今天第二期咱们来唠唠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事宜。本期点单人小董,已婚但暂未购房,目前在石家庄市区租房打拼,小董已经工作五年了,公积金账户里有不少积蓄。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缴存职工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据悉,该“细则”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记者郑建卫)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自2024年12月25日起,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