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刘和小美在酒会上初次相遇交谈甚欢,推杯换盏之际,二人通过微信红包互动,小美先发了0.52元,大刘回了5.2元,这样有来有往多次,金额10倍增加。直到大刘再次转款5.2万元,小美收下后停止了红包互动。大刘次日清醒后反悔,请求小美返还被拒。大刘还能要回这笔大额转款吗?
互发红包、赠与财物是常有的事。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谢集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胡某某诉称,2019年11月,其与被告王某某通过抖音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20年1月到2021年1月向被告转账近400次,发红包200余次,共计219835.16元,两人分手后被告承诺返还,但经多次催要,被告拒不偿还。
基本案情70后男子王某与00后女主播李某相识于某网络直播平台,双方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2023年9月30日,王某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8000元。后王某向周口市淮阳区法院起诉,称该款项是其出借给李某的,且转账时已备注“借款”,有权利要求李某返还。
为了投女友所好,男子掏空积蓄甚至不惜向平台借贷。两年间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向女友转账327笔,金额超61万元。分手后,这笔经济账如何算?是赠与还是借款?能全额要回吗?近日,广东法院公布了这起经济纠纷判决结果。为了爱,他不停给女友打钱“谈恋爱两年,只见过一面,我就给她转了60多万元。
来源:人民网 两陌生人在酒吧初遇一方转账0.52元另一方转账5.2元就这样,金额十倍增加最终转账金额达到5.2万元转账的钱能要回来吗?酒后玩游戏转账,对方坚称是赠与2021年5月,吴先生与田女士在上海某酒吧初次相遇,认识当晚他们交谈甚欢。
一对情侣从恋爱到同居再到分手,近三年的时间,本以为是“好聚好散”,谁想到男方竟然诉至法院,要求女方返还恋爱期间他转账的60多万元,其中包括两人共同生活消费费用、补偿款等。究竟这笔钱该不该还?近日,本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男方全部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原告小徐(化名)与被告小丽(化名)于2020年4月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从2020年6月起至2021年1月七个月内,原告小徐(化名)分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小丽(化名)转账1千元到2万元不等,共计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