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10日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泰州市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局、人行泰州中心支行、住房公积金中心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持续推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共十条举措。
5月17日,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市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计12条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主要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50万元、将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年限由2年调整为1年、5-12月大专以上人群购房给予购房补贴和50%契税补贴。
江苏泰州 视觉中国 资料图10月25日,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0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文件提出,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
每经AI快讯,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15%。
交汇点讯 8月28日,盐城发布公积金新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据统计,此前已有南京、苏州、扬州、南通、徐州明确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另外,连云港、镇江、宿迁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泰州实施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4月14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对该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做出调整,涉及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刚刚泰州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通知关于开展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通知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更好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房安居,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满足缴存人多样化、多元化租房需求,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关键作用,连日来,江苏多地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与支持。苏州、泰州等地调整首付比例及贷款额度相关政策。在泰州,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首次贷款20%、二次贷款30%统一降低至15%。
盛夏时节,一大批毕业生走出校门,踏入社会,迎接新挑战。安居才能筑梦。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始终是社会关注热点。如何保障新市民、青年人无忧安居?近日,省住建厅调研组赴南京、常州、扬州、连云港等地,调研住房公积金支持新市民和青年人安居的路径。
近日,多地继续出台购房支持政策。10月26日,湖北荆门发布购房补贴政策,在中心城区购新房,高校毕业生每套最高补贴10万元,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补贴4万元,二孩、三孩家庭分别补贴2万元、4万元,所有购房家庭均按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