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作为劳动者付出劳动的价值体现,在劳动关系中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情形,无论是算错、少发还是晚发都可能产生争议。那每月工资晚发几天,员工要求经济补偿合法吗?今天鱼小保就给大家来详细讲讲这个案例~案件详情张三于2013年6月17日入职甲公司,任调试工程师。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来源,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但是如果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状况不佳,导致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工资仅延迟发放三天,此时如果员工以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极目新闻记者 王峻2024年2月28日,武汉市民梁先生入职天海闪裁(湖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闪裁”),任仲裁助理一职。工作仅2天后,他认为该公司并不适合自己,提出了离职,但离职后却出现了问题,“到了本月15日发工资的时候,发现钱没到账。
作为体制内的上班族,如果是在大城市里面,尤其是GDP程度高的城市里面,工资迟发和少发是不可想象的,是不可能存在的,甚至时不时的有点奖金才是常态,但是在一些经济落后,产业单一的欠发达地区,体制内人员,尤其是事业编,工资迟发和少发是很普遍的,这也是一种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