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榆林高新区居住的市民发现,在公路两边停车要交费了。与市中心按小时计费不同,停车每次两元。“突然开始收费,到底合不合理,有没有通过相关部门批准。”一时间市民议论纷纷。对此,榆林市物价局回应,市政府规定每次收费一元,目前的收费标准系收费者擅自涨价。
肤施路上也暂停收费,如有收费行为可拒缴和举报西部网榆林讯(记者 李明) 近日,西部网连续报道了榆林中心城区违规收停车费问题,引起榆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上周五(9月11日),榆林市政府召集交警、城管、物价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关于临时停车泊位乱收费的有关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榆林市纪委监委决定利用一年时间集中解决一批阻碍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停车收费、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民政救助、生态环保、涉企乱收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等九个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奋力谱写榆林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大家还记得《榆林市城区道路停车位暂不收费》的新闻吗?新闻一出,朋友圈刷屏,车主欢欣雀跃,但事实如何呢?昨天,有网友发消息:今天早上在上郡小区门口停车时,却发现收费员仍在收费,且还拿出了刚刚给某公司缴费的票据证明其收费有据。这让车主怎么拒绝?求解答,这是为什么?
9月9日上午,新建南路上仍有停车收费员在向车主收费8月31日,本网报道《榆林市:城区停车位暂不收费 市民可拒绝缴费》后,社会反响强烈。不少市民认为,停车收费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前提是收费管理方必须有合法手续。
“以前来西安交大一附院榆林医院看病经常为停车问题发愁,现在有了停车场方便多了,而且还是免费的,车位规划得也很合理。”市民李先生说。李先生口中所说的停车场,位于榆林西沙建榆路与康安路十字东南角,周围有西安交大一附院榆林医院和榆林市第十八小学。
关于撤除部分路段停车泊位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榆林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榆林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后,决定对周边停车资源充足、建设有停车场的泰安路、榆溪大道以及影响道路通行的永安路、新楼巷4条路段共129
12月4日,榆林市公安局发出《榆林市公安局集中整治中心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告知市民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创造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决定从即日起在榆林中心城区开展为期45天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7月12日,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为进一步规范榆林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后,决定依法撤除路段拥堵、停车周转率较低或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部分路内停车泊位,共106个路内停车泊位自2024年7月18日起撤除。
3月24日,记者从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市发改委、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警支队等多部门联动,聚焦榆林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强化规划建设管理、优化停车资源配置,通过规范现有的、抓好建设的、盘活闲置的、发展智慧的,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取得明显成效。
5月30日,记者从榆林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榆林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我市第八部实体性法规,条例经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三次审议通过,并于 2023年 3 月 28 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 2023 年 6 月1
《榆林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已经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通过,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