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历者讲述讲述人:尹玉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当我知道自己成为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时,特别是了解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相关内容时,感到使命光荣、职责重大。陪审几个月来,这种感觉更为强烈。因为每一次庭审都关乎到当事人的切实利益和对法律的敬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部署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时,提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一个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另一个是“人民陪审制度”。《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新民主主义时期,我们党在领导人民群众创建人民民主政权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正处于发展与变革的时代背景下,认真研究和分析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考察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起源,对于进一步深化人民陪审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王晶雅)8月21日,西峡县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全面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今年5月,西峡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确定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
闽南网7月2日讯 昨天,晋江市法院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50名,每届任期5年,报名审查时间从即日起到7月31日。据了解,根据最高法提出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晋江法院计划今年内共增选98名人民陪审员,这次是第一批。